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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月29日
人民银行宜昌中心支行相关人士就
疫情防控专项贷款
的一些疑问进行专门解答
企业如何获得
疫情防控专项贷款?
名单内企业可以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专项贷款,但只能在一家银行申报专项贷款。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工作人员称,已为辖内重点企业指定了主办银行,要求主办银行必须与企业对接,但能不能发放贷款由银行自主决定,主要取决于银行对贷款用途、企业信贷条件的判断。企业也可自主选择银行办理专项贷款。专项贷款享受优惠利率,上限按照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降低100个基点执行。
企业能自行安排使用
获得的专项贷款吗?
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财政贴息和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申请专项贷款后
如何申报财政贴息?
专项贷款由中央财政按照企业与银行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2020年5月31日前申报。
企业凭疫情防控期内签订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对名单内集团公司统一借款给子公司,由集团公司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申报贴息,子公司不得再重复申报。
来源 宜昌发布
编辑 李香怡 编审 肖秦倩 终审 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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